【發布文號】
【發文日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督查激勵的通知》(國辦發〔2021〕49號)相關要求,按照《商務部關于推動外貿穩定和創新發展工作激勵措施實施辦法(2023年)》,現對2022年推動外貿穩定和創新發展成效明顯予以激勵支持的擬推薦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實名方式向商務部對外貿易司反饋。
電話:010-65197358、65198683
傳真:010-65197773
附件:擬推薦名單
商務部辦公廳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擬推薦名單
(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序)
序號 |
擬推薦地區 |
1 |
遼寧省大連市 |
2 |
上海市浦東新區 |
3 |
江蘇省蘇州市 |
4 |
浙江省金華市 |
5 |
福建省廈門市 |
6 |
江西省九江市 |
7 |
山東省濰坊市 |
8 |
湖南省長沙市 |
9 |
廣東省深圳市 |
10 |
四川省成都市 |